关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24年度主题案例项目申报校内推荐结果的公示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主题案例征集工作的函》(学位中心函〔2024〕72号)有关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研究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论证,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3日,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1-62506902
研究生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