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中原工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实施办法》(中工研〔2023〕6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研究院)审核推荐,经专家函评、会评,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6日,具体内容见附件。
如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研究处提交异议材料,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所在部门名称和本人电话。部门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电话。凡匿名异议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2506902
联 系 人:邢桂欣
研究生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