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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召开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认定条件修订工作会

发布者:王慧敏 [发表时间]:2025-01-1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流程,保障学位质量,修订和完善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认定条件,2025年1月9日下午,研究生处在行政楼501会议室召开学习学位法及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认定条件修订工作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处处长郑慧凡主持。

研究生处副处长张雪松对《学位法》进行了领学,重点学习和解读了《学位法》中关于授予条件、授予程序等核心内容。同时,根据《学位法》相关要求,对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认定条件的修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成果认定条件科学合理、指标具体。

与会人员还围绕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展开了全面而深入的讨论,大家踊跃发言,提出了多项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郑慧凡强调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学位法》的重要意义,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抓好落实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贯彻《学位法》,明确学位工作各项管理要求,提升学校学位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她同时要求在深入学习理解《学位法》的基础上,要做好研究生申请学位条件的修订工作,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研讨、广泛收集各方意见,以确保申请条件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她还强调了学术诚信在研究生教育中的重要性,明确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将不予认定。

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为我校深入学习和贯彻《学位法》提供了重要指导,也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认定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对推动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讯员:王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