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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5-0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复试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 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复试的考生,制定本要求和行为规范。

一、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或1部手机。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5、远程复试平台为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考生要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二、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提交复试有关材料

请复试考生提前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复试材料,(具体开始和截止时间请留意学院通知)。

提交复试材料

在“复试材料上传”功能中上传所要求提供的复试材料,上传材料包括: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③学生证扫描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应届生);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电子版(在国外获得学位考生)⑤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⑥中原工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扫描件;⑦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考生,往届生需另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应届生需另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电子版,⑦招生学院在系统中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四、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原工学院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作弊器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网络复试时,考生要衣着穿戴得体,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面貌。要确保考试环境整洁,桌面上不要放置与考试无关的其他物品。要保证考试环境光线充足,背景尽量采用浅色调,不要反光。要保证设备性能良好,能提供清晰的视频画面和音频。

4.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除远程面试系统以外的其他软件程序或通讯功能(含浏览器非系统界面、QQ、微信、手机来电或短信、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并配合考务人员检查确认。

5.复试前按考务人员要求进行视频角度及清晰度调整。两台设备中,第一台为主机位,要求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视频监控范围应保证考生在坐姿状态下能够完整清晰覆盖头部到桌面位置,用于系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和考生查看试题;另一台为备用机位,放置于考生右后方45度位置,确保监控范围覆盖主机位的显示屏幕和考生本人头部、背部、手部,标准规范见附图:

6.进入复试前,考生需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验证。验证身份后,考生不得离开视频监控范围。如确需离开,返回后须重新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验证。

7.复试期间考生要确保五官清晰可见,便于考务人员检查。同时严禁佩戴耳机,严禁使用字幕提示板或提词器等设备,违反者按作弊论处,取消复试资格。

8.复试期间两台设备须全部打开视频功能,辅助设备要关闭音频功能(包括外放和麦克风),避免窜音影响复试。需要时,考务人员会提醒考生打开全部设备音频功能。

9.考生正式进入面试后,按面试教师的指令系统将随机发送试题,考生看到考题后开始解答并计时。

10.规定题目作答完毕,面试老师随机提出其他问题,考生即时回答。

11.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等可识别身份的信息。

12.面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须保证两台设备的摄像头、麦克风、网络一直处于工作状态,并保证设备有充足电量、网络有充足流量完成整个面试过程。为确保复试过程中网络畅通,建议使用宽带WiFi和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

13.考生面试、笔试过程中无故离线超过3分钟者,取消本次成绩。

14.正式复试前,考生需配合学院老师进行系统测试,熟悉流程和操作,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改正不合规之处。

15.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6.面试结束后,按考务人员的指令离开会议室。

17.复试时间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五、复试违规处理

研究生远程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关于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特别强调,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一)由他人替代参加复试的;

(二)使用耳机、提词器等与考试无关设备的;

(三)由他人协助复试的;

(四)通过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工具或共享电脑桌面方式传递复试信息的;

(五)复试期间未经允许无故离开视频监控区域或关闭音频设备的;

(六)发送、传播与网络复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资料的;

(七)对网络复试过程进行截屏、录屏、拍照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数据采集的;

(八) 面试过程中考生提及本人姓名等可识别身份的信息;

(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认定的其他违规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