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部、处、中心:
第九批学位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我院新增为硕士单位,并通过硕士授权点5个。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将进行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2、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能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任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硕士生的课程学习、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4、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足够的科研经费支持研究生课题的进行。
二、遴选原则
本次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主要遵循以下两条原则:
1、以硕士点为主,兼顾相关学科发展:为使我院学科建设的合理发展,本次遴选允许与这五个硕士点学科相近且符合导师遴选基本条件的教师申报,由各学科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遴选。
2、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择优遴选的原则。以《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院字[2003] 41号文)为依据,各系、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从加强学科建设的高度严格把关,做好遴选工作。
三、遴选步骤
1、自愿申请:申请者自愿填写《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在3月12日之前报硕士点所在系部。原为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者和已取得硕士生导师资格者,原则上可直接转为正式导师,但必须填写《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转评表》;
2、系部初选:根据申请者的情况,硕士点所在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5-8名(包含转评导师),在3月17日之前报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3、科技处审核科研内容;
4、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5、公示三天;
6、下发文件:新增导师名单最终以学院文件为准。
四、填报时间及要求
2004年3月17日前各系部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的导师名单、《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和《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转评表》一式二份(A4纸打印)报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注:《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转评表》可从研究生处主页(http://home.zzti.edu.cn/yjsc/)下载,电话:7698801。
《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转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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