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中原工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研究院)推荐、研究生处审核,校外专家函评,会评,共评选出中原工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20项,其中特等奖7项,一等奖8项,二等奖5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2日,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2506902
研究生处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