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引导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创新活动,根据《中原工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实施办法》(中工研〔2023〕6号)(附件1),现将2024年度中原工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校注册学制内研究生(不含国际留学生),不考虑已进入学制最后一年和已处于延期毕业状态的研究生。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
2、项目申报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应符合项目申请者所在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建设与发展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申请人须在毕业答辩前完成项目的结题验收。
3、本年度每位研究生只能申报主持1项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4、有在研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5、本年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申报限额见附件2,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三、申报及评审流程
1、学生申报
有申报意向的研究生认真填写《中原工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须经项目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及承诺。
2、培养单位推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接收学生提交的申报书后,应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申报要求,同时按照各单位推荐限额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推荐工作。
3、学校评审及立项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并将最终立项结果正式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
需要报送的材料清单如下:
1、电子版材料
(1)《中原工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项目名称”(示例:马克思主义学院-张三-XXXX研究);
(2)《2024年中原工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命名格式为“学院-汇总表”(示例:马克思主义学院-汇总表)。
2、纸质版材料
(1)《中原工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一份;
(2)《2024年中原工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于3月18日16:00前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版材料按单位打包并通过OA发送至研究生处方冬姝,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处(综合办公楼126房间)。
联系人:方冬姝
电 话:62506902
附件:
1.中原工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实施办法
2.各学院(研究院)推荐科研创新计划项目限额一览表3.中原工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4.中原工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