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使全体研究生度过一个文明、和谐、愉快的寒假和春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寒假放假时间:1月10日-2月15日
报到注册时间:2月16日
正式上课时间:2月17日(星期一)
研究生最迟应于2月16日19:00前返校,因未购得车票造成不能按期返校的,将视为旷课处理。请各学院于2月16日20:00前,将研究生返校情况统计表、未返校研究生名单及原因,通过OA发至研工部牛捷琳。
二、假期安全工作
1.各学院放假前应对本学院研究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引导研究生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2.寒假期间,各学院及导师要准确掌握研究生寒假去向、联络方式及紧急联系人,做好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3.研究生离校前应做好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关闭宿舍水源、电源,不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打扫好宿舍卫生,及时清理生活垃圾,不在宿舍存放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共同维持干净整洁的住宿环境。锁好宿舍门窗,不在宿舍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
4.留校研究生请自觉遵守学校和公寓各项管理制度,要强化防火意识,对实验室、宿舍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每天进行检查,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寒假期间食堂、开水、供暖等服务请见校园网后勤管理处具体安排。
5.寒假期间,研究生要注意人身安全,要注意出行安全。与陌生人交往时要提高警惕,利用假期从事家教或兼职的同学,不要轻信他人,防止被传销等非法组织利用。遵纪守法,崇尚科学,警惕邪教,不参加任何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不酗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6.寒假是自我充实、自我提高的好机会,希望广大同学能够多读书、读好书,树立高尚的精神追求,不断提升品位修养。与此同时,要结合专业优势,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鼓励研究生在寒假期间开展符合规定的扶贫支教活动,对于出具县级以上政府开具的证明,并提交活动相关支撑材料的,可按规定报销差旅及部分活动费用。
预祝广大师生新春愉快!度过一个文明、安全、充实、幸福的假期!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