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2023年环省科学院创新生态圈大学生“揭榜挂帅”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0-2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本科、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环省科学院创新生态圈建设,扎实走好人才自主培养之路,有效服务现代化美好河南建设,根据河南省科学院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环省科学院创新生态圈大学生“揭榜挂帅”大赛的通知》(豫科院〔2023〕123号),现开展2023年环省科学院创新生态圈大学生“揭榜挂帅”大赛(以下简称2023年“揭榜挂帅”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主题

奇思妙想,智慧创制

二、办赛理念

2023年“揭榜挂帅”大赛崇尚“英雄不论出处,谁有本事谁揭榜”,秉承“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以竞争协同机制为手段、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以科教协同和产教融合育人为己任”的办赛宗旨,聚焦攻克“卡脖子”技术,瞄准解决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面向高校及科研院所广发“英雄贴”,鼓励学生团队(个人)进竞争揭榜。坚持不唯学校、唯才是用,拓展大学生公平展示才华的舞台;坚持团队合作、协同创新,搭建培养磨砺大学生科技自立自强精神的擂台。

三、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允许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组队,每个团队最多13人,其中学生不超过10人,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每位学生仅可加入一个团队,每个单位选送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四、赛事流程

省科学院发榜、竞争揭榜、开榜签约的方式,通过发榜-竞榜-评榜-夺榜,最后针对每个选题评出1擂主

1.发榜

202310月,大赛组委会发布榜单(附件1);1110前,参赛团队(个人)提交参赛申请书1120日前,组委会公示符合参赛资格的个人或团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送参赛确认函。

2.竞榜

202312-20247月,参赛团队(个人)选择榜单中的题目开展科研攻关,并于2024712日前提交作品。

3.评榜

20248-9月,大赛组委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出榜方共同开展评选,计划遴选出60个优秀团队(个人)参与现场展。

4.夺榜

202410月,进行擂主争夺。通过现场展示和答辩,对榜单中的每个选题评出1擂主。出榜方与擂主团队(个人)现场签约并给予1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

五、赛事规则

1.参赛团队(个人)须符合参赛对象要求,人员信息须与邮寄的《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中内容一致,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换团队名称及成员组成。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团队(个人)对其所提交的作品负全部责任。一经发现参赛作品有侵权、抄袭等行为,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表彰奖励

1.团队(个人)表彰

对于在评榜、夺榜阶段获奖的团队成员(个人)在给与项目经费资助的基础上,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2.指导教师表彰及奖励

对于晋级夺榜阶段团队(个人)的指导教师(组),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并由出榜方给予资助,对“擂主”团队(个人)指导教师(组)资助5万元,其他选题晋级团队(个人)指导教师(组)每个资助2万元。

3.优秀组织奖

大赛组委会根据各单位组织参赛的综合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4.升学与入职

所有获奖学生在报考省科学院研究生(与省内高校联合培养)时,在相同条件下,本科生可优先被录取为研究生(含直博生),硕士生可优先被录取为博士生,博士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后可优先“带编入职”省科学院,获奖团队指导教师可申请获得省科学院项目资助。

七、材料上报

1请各培养单位于1110日(周五)17:00前将参赛申请书(附件2,需同时提供Word版和盖章扫描电子PDF版)和汇总后的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通过工作邮件报送至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齐琨,逾期不予受理。

2)请参赛团队(个人)认真填写参赛申请书(附件2)和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本科生参赛团队(个人)参赛申请书须经教务处盖章审核,研究生参赛团队(个人)参赛申请书须经研究生处盖章审核,形成盖章扫描电子PDF版参赛申请书,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处。

八、其他事宜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学生参与赛事,并积极为参赛团队(个人)安排指导老师。

2.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参赛费,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处联系人:齐琨    电话:62506902

教务处联系人: 赵亚茹  电话62506606




附件:

1.2023 年环省科学院创新生态圈大学生“揭榜挂帅”大 赛榜单

2.2023 年环省科学院创新生态圈大学生“揭榜挂帅”大赛参赛申请书

3.2023 年环省科学院创新生态圈大学生“揭榜挂帅”大赛报名信息统计表


 研究生处 教务处

202310月20